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治办的具体指导下,为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文件精神,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1份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告。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清远市清新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6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行,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我局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向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评估论证、决策的送审和经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后再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方式,贯彻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逐一落实,确保了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先后出台26份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完成了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审批流程图的制定。将135项审批事项整合为74项,明确了实施部门、申办材料、承办时限以及改革措施等方面具体的要求;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完成市和国家及省三级系统对接后,于2020年6月完成上线运行。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建立联合审图和并联审批工作制度。建设、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等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统一反馈工作机制;实行网上联合审图,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二是对各类审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再梳理。申报材料由19项变为10项,减少9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2020年5月9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第一张电子证书;2020年11月4日,我局辖区范围内核发出第一张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 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公开。我局及时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2020年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进行更新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标准、范围、幅度等执行。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强对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并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执法档案管理。2020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件,累计金额94.1961万元。
2.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局安全、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对我局信息公开指南、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等开设了相关栏目,设置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阅读,向社会公布各业务股室投诉方式。
2.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坚持在认真研究基础上,主动和议案、提案人沟通,就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作出回应和答复。涉及决定问题符合法律法规,能说明情况,并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2020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我局能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切实履行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有2宗进行了开庭审理,罗小昌同志作为区住建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在2宗行政诉讼案件均有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的出庭应诉展示我局法治建设的良好形象,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我局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专设了信访室,及时地把来访人的来访诉求记录登记在册,按程序和要求依法做好信访答复工作。我局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七)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强化依法履职能力。我局制定《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把宪法、党纪法规、廉政制度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的始终。举办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并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专业律师为领导干部开展《行政处罚法》、《宪法》、《民法典》等的讲课。认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确保每位参学人员全年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于40学时。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在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结合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七五”普法、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办公楼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转发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倡议领导干部踊跃参加区举办的《2020年清新区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结合“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大力向建设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法规政策。
3.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宣传。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排查,加强防控宣传。及时发布防疫通知、指引等,指导全区58家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冠状病毒防控主体责任,密切监测进出人员。全局145名干部职工分别到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指导排查,严格实行住宅小区出入登记制度,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链。对全区100多处建筑工地逐一排查、建立务工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健康管理台账和日常消毒台账,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事件。二是深入开展复工复产宣传。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建筑施工工地、房地产营销中心、物业小区、混凝土生产企业、公租房小区、办事窗口等宣传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建设领域和住房领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强化法治建设保障,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违法案件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分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讨论法治审核工作问题、推动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开展。对重大问题多次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并征询律师顾问的书面意见。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比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措施落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需加快推进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档案管理。三是执法人员力量不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努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建立健全专题学习制度和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培育和增强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业务工作和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回避、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局法制审核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程序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继续加强行业普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部门普法任务。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利用行业协会、企业、律所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工地、企业等开展普法工作。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